2018年02月16日

健康扶贫八条政策

2018/2/23

一、住院

1.普通住院。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任何贫困户患者,基本医保免起付线;对于合规住院费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市内三级医院分别报销95%、85%、75%。

2.重病患者住院的“559”兜底政策。基本医保报销后,年度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的纳入重病患者,享受“基本医保+医院控费+大病保险+民政救助+补充保险”5位一体的兜底政策,将该次住院的全部费用报销到90%。

3.大病患者的“1090”集中救治政策。对10种大病的患者按照定点医院、规定诊疗方案、定额救治费用进行集中救治,并将住院救治的全部费用兜底报销到90%。

二、门诊

4.基本待遇。任何贫困户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合规费用,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85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50%,全年限额为400元。50元以下、85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自理。

5.门诊慢病患者签约保障的“3185”政策。对于审查认定的31种门诊慢病患者实行签约服务,并对其门诊治疗的合规费用实行在限额内免费、限额外兜底报销到85%的政策。

三、公共服务

6.签约服务。每个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有一个签约医生团队。

7.体检。每年为所有贫困人口做一次简单体检,为65岁以上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全面体检。

8.一站式结算与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户患者凭身份证、社保卡、扶贫手册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不交押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在“一站式”结算窗口缴纳完个人应付部分,即可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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