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办理首例跨境电信诈骗案
2018/2/2
本报讯 (通讯员闵维 余国金) 电信诈骗如今已不是一个新鲜话题,骗子套路不断翻新,一不小心就会深陷骗局。
时间回溯到2016年12月14日,正在上班的房县某银行姚坪支行会计刘成接到自称是“武汉市公安局、检察院办案人员”的电话,称其涉嫌犯罪,需要往指定的“安全账户”汇款以配合调查。刘成信以为真,遂在7日内向该团伙提供的7个银行账户汇款148万余元。该犯罪团伙将此148万余元在境内外取现或转存其他账户。与此同时,该团伙采用同种方法诈骗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五矿区居民邹爱玲人民币41万元。
近日,由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跨境犯罪团伙五被告人因犯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一年有期徒刑,这也是该院办理的首例跨境电信诈骗案。
该犯罪团伙如今罪有应得,受到法律的惩处,但给受害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面对层出不穷的诈骗“套路”,检察机关郑重提醒社会公众要增强防电信诈骗的意识,不要轻信“未曾谋面”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信息,以免陷入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