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08日

我县1镇7村被命名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

2018/1/8

本报讯 (通讯员卢阳 祁正坤) 近日,省环境保护厅公示了2017年度拟命名省级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名单,我县一个乡镇、七个村榜上有名。一个省级生态乡镇是化龙堰镇,七个生态村分别是窑淮镇淮水村、城关镇炳公村、红塔镇南潭村、潮汪村、古桥村、姚坪乡西坡村、军店镇中村村。

据悉,省级生态乡镇(街道)评选条件包括建立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以乡镇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省级生态乡镇规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8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地)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近三年内无较大(Ⅲ)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严守生态红线和耕地红线,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林地无滥砍、滥伐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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