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

东城小学获“市级文明校园”称号

2017/11/20

本报讯 (通讯员李英) 近日,笔者从东城小学获悉,该校被市政府授予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校园”称号。

近年来,在创建“市级文明校园”工作中,该校做到“二结合三保证”,即把创建工作与办学总目标相结合,与各部门、各班级和每位师生的日常工作责任相结合,保证人员、保证时间、保证任务的落实。为了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该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认真研究校情,广开言路,革新除弊;对学校原有的《制度汇编》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完善,使各项制度更趋科学、合理、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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