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成功化解一起环境纠纷
2017/11/3
本报讯 (通讯员徐淼鑫) 近日,城关镇桃园村居民赵某手里拿着沉甸甸的调解款,高兴的对调解人员说:“感谢党,感谢政府,为我们解决了3年来一直未能解决的损失赔偿问题”。
据了解,赵某的鱼塘在2014年发生了死鱼现象,其认为死鱼问题是由上游的某企业造成的,因对造成死鱼的原因和具体损失数额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所以其损失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上月23日下午,在县环保局环境损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由县环保局、信访局、法院执行局共同主持调解,成功解决了此起环境纠纷,双方当场达成并履行了调解协议。
为进一步解决全县环境信访问题,化解因环境引发的社会矛盾,县环保局于今年7月份成立了环境损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本着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开展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工作,此次调解是全县首例环境纠纷调解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