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病人病床前刑事审判
2017/9/1

日前,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书记员及公诉人来到县中医院,将庭审现场搬到该院病人的病床前。被告人彭某因入室内实施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彭某因患甲亢病史,在看守所拘留期间出现病状,被送往医院诊治。考虑到被告人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开庭,若等待其伤愈又会影响司法效率,审判员在与检察院商议、与医院积极协调后,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人的病床前。当天庭审依法有序的进行并当庭宣判,彭某表示认罪伏法并签收了判决书。本次庭审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彰显了法院工作的人文关怀。 (刘睿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