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28日

我县53个单位获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2017/8/28

 

本报讯 (通讯员赵晓莹) 近日,十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2016—2017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进行命名表彰,我县53个单位榜上有名。

获得表彰的单位有国税局、审计局、财政局、地税局、工商局、气象局、疾控中心、农发行、检察院、农商行、城关镇财政所、移动公司、老干局、扶贫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人社局、移民局、民政局、招商局、食药监局、规划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调队、残联、编办、法院、公安局、发改局、统计局、物价局、经信局、环保局、质监局、房产局、供电公司、农业局、水务局、教育局、新闻中心、恒通公司、慧泉水业有限公司、九八家电有限公司、陵洲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城关镇中心学校、军店镇财政所、军店镇中心卫生院、青峰镇财政所、土城镇财政所、门古寺镇财政所、沙河乡财政所、白鹤镇财政所、万峪河乡财政所、姚坪乡财政所。

文明单位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内的综合性荣誉称号。近年来,上述单位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党建、学雷锋志愿服务、诚信建设、文明风尚行动、家庭文明建设、法治建设、文化体育活动、环境建设、帮扶共建活动等方面,开展了大规模的科学创建、常态创建活动,开创了单位强、事业兴、人更美的良好局面,为我县建设“一城两基地三中心”和“五个房县”提供了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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