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贫困劳动力赴广东务工的通告
2017/7/19
为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就业稳定性,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加强我县与广东省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四市的劳务精准对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转移对象:有劳动力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转移方式:政府组织输出(我县与广东省四市建立了精准扶贫劳务对接合作,针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开通“绿色通道”,开展人岗精准对接活动),专人带队,输送到岗,精准对接。
三、优惠政策:
1.交通补贴政策:给予外出务工贫困人员单程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外出务工贫困人员为到达务工地实名制购买的火车票(火车卧铺、高铁不予补助)、长途客运车票,单程全额报销一次。
2.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政策的参训人员给予200—2000元培训补贴。
3.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4.生活补助政策: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8元的生活补助。
5.财政金融政策。对有创业意愿且具备创业条件的外出务工贫困人员,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货款,贷款期限3年,财政全额贴息。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6.免费跟踪维权服务。
7.按政策享受输入地社会保障相关待遇。
8.开展人文关怀。给予贫困劳动力家庭的留守老人、儿童生活适当照顾,组织留守家庭成员前往输入地开展团聚活动,引导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开展留守人员关爱活动。
四、报名时间:
第一批: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18日;
第二批: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20日;
五、报名方式:
1.乡镇报名地点: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县城报名地点:房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房陵东大道35号,县交警一中队旁)三楼, 联系人:陈靓,联系电话:3227545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