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接举报 查处盗伐林木案件
2016/12/12
本报讯 (通讯员张丹 高明国) 近日,县森林公安局接到野人谷镇鱼鳃村余某报警电话,称有一银灰色面包车偷运自家山上的杉树,便立刻组织警力前去查处。
该局值班民警在红塔镇马栏村范家垭路段将董某驾驶的一牌照为鄂CAT788的银灰色面包车查获,随后将该车押回县森林公安局。
次日清晨,该局立即组织全体民警到“老南山”下的案发地,对当地林木与查获的杉木进行比对,并对余某所反映的山场进行勘验、走访。经查,行为人董某无证采伐他人山上杉树7株,材积1.656立方米,准备运往外地建房使用,森林公安局依据《森林法》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补种林木35株,罚款3477元。
县森林公安民警在调查的同时,向当地村民广泛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并积极协调当地政府、林业工作站、村委会解决农户山林纠纷问题,深受群众赞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