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残工委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6/12/12
本报讯 (通讯员许旭 陈韵仿) 近日,笔者从第五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上获悉,房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被国务院残工委表彰为十二五期间“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共200个市县和397名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受到了表彰
“十二五”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关心残疾人民生改善,出台系列保障措施,投入资金5368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10407名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17652人得到救助,2876名残疾人在农村通过种、养殖业和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致富,农村稳定就业残疾人累计达15938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全省县、市、区前列。同时,县委、县政府坚持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超额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任务,全县残疾人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十二五”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关心残疾人民生改善,出台系列保障措施,投入资金5368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10407名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17652人得到救助,2876名残疾人在农村通过种、养殖业和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致富,农村稳定就业残疾人累计达15938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全省县、市、区前列。同时,县委、县政府坚持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超额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任务,全县残疾人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