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23日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2016/9/23

本报讯 (记者吴宏强通讯员戢涛) 21日,受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蔡贤忠委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德汉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讨论审议相关事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华明、胡维英、何建平、谢永翔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王家波及县法院、县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代全国的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任命刘明德同志为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会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讨论和通过了关于成立房县县乡换届选举委员会和启用房县选举委员会印章的决定;讨论和决定了房县县乡换届选举日;讨论和通过了关于房县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民额分配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七届人大个别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省市县委关于换届选举时间的总体安排和房县实际,本次会议决定房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日定为2016年10月26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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