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19日

东城小学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6/9/21

本报讯 (通讯员李英) 日前,十堰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命名表彰2014—2015年度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县东城小学喜获“文明单位”殊荣。
近年来,该校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价值引领、特色发展、同创共建”的文明创建方针,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优化育人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以“打基础、强素质、树形象”为重点,软硬件建设并举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以“讲文明礼貌、讲普通话、讲卫生”等为主题的德育系列活动,全校形成了“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
今后,该校将以文明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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