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倾情解纠纷 群众来点赞
2016/8/26 作者
本报讯 (通讯员任薇) “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调解,也顺了我一口气,我明确表示可以接受调解。”69岁的受害人从检察官手中接过33000元医药费赔款时激动地说。近日,县检察院侦监、批捕联手,利用刑事和解的方式,倾情调解,受害人拿到了医药费给检察院点赞。
本案中的双方当事人本为互不认识的路人,却因一场简单的车辆刮擦小事故,最终闹成了一桩刑事案。由于事件经过长达两年之久,证据难以收集充分,受害人的医药费迟迟得不到赔偿。
今年7月底,县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此案移送到县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办案检察官接收此案后,不单纯就案办案,简单地作出捕与不捕的决定,而是从维护受害人权益出发,拓展思路,经过审查,认为该案案情完全符合《刑诉法》有关轻伤案件的规定,适用调解程序。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得知此情况后非常重视,要求从弘扬正能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角度入手,做好当事人工作,将该案调解成功。分管检察长还亲自参加调解,在这场由检察院主持、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参与、当事人双方参加的调解会上,经过检察官反复、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就医疗费赔款事宜达成了和解。
17日,案件调解期限的最后一天,双方当事人在县检察院签订和解协议。按协议,加害方承担受害方全部医疗费用。至此,整个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于是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