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麻木车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
2016/7/22
麻木车非法营运行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城市管理秩序与交通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维护正常的城市管理秩序及交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房县实际,决定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质监局、工商局组成联合执法专班,长年执法,严厉打击利用麻木车、残疾人专用车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打击和取缔擅自利用麻木车、残疾人专用车等各种车辆非法载客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处罚。
二、车站、学校、医院、商场、商店实行“门前三包”,门口及附近,严禁麻木车乱停乱靠。对于在城区公共场所非法喊客、候客、揽客、载客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对非法改装的三轮车、摩托车等各种疑似麻木车辆,严禁上街行驶,一经发现,将强制拆除违法改装部分,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对拒绝接受执法活动,妨碍执行公务,或辱骂、纠缠执法人员,缠访、闹访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维系你我他,文明出行靠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不开、不坐、不经营麻木车,携手共建文明、和谐的城市秩序。
特此通告。
房县打击麻木车非法营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6日
一、坚决打击和取缔擅自利用麻木车、残疾人专用车等各种车辆非法载客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处罚。
二、车站、学校、医院、商场、商店实行“门前三包”,门口及附近,严禁麻木车乱停乱靠。对于在城区公共场所非法喊客、候客、揽客、载客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对非法改装的三轮车、摩托车等各种疑似麻木车辆,严禁上街行驶,一经发现,将强制拆除违法改装部分,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对拒绝接受执法活动,妨碍执行公务,或辱骂、纠缠执法人员,缠访、闹访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维系你我他,文明出行靠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不开、不坐、不经营麻木车,携手共建文明、和谐的城市秩序。
特此通告。
房县打击麻木车非法营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