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08日

我县为文明立新规

2016/6/8

本报讯 (通讯员赵晓莹 张爽) 近日,我县出台文明村镇、社区、单位、行业等四个管理办法,这是县委、县政府为文明房县建设立下的又一新规。
这四个管理办法分别对创建县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内容、标准、申报、审核、考核、奖励和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上接中央、省、市关于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下接房县持续探索县域文明建设的新经验、新成果、新路径,为县级文明创建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科学化提供了基本遵循。
此前,我县尝试把价值信仰、文明道德、公序良俗融入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文明公约、行业规范、学生守则中,借助规章制度的力量推动文明建设,收到了比空洞说教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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