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25日

县实验中学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

2016/3/25

本报讯 (通讯员曹刚) 近日,十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十堰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县实验中学被评为“十堰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多年来,该校不断巩固语言文字工作,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规范的普通话授课,每周给学生布置练字任务,要求学生认真写字、写好字。如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已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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