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1日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公告

2016/3/11

广大消费者朋友: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将于3月14日上午九时在北门河桥头迎宾广场举行。敬请广大消费者前来咨询、投诉、参与。
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房县消费者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以党章为遵循 维护党章权威——《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系列解读之二
分享到

© 2017 今日房县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