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08日

我县17家经营户获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

2016/1/8 作者

本报讯 (通讯员李绍龙) 6日,笔者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县17家食品经营户获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
2015年,县食药监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按照“四好”(整体形象好、证照公示好、自律行为好、食品质量好)“五个统一”( 统一牌匾、统一制度、统一标识、统一台账、统一承诺)的标准进行考核评选,经过公示后统一授牌,同时,对命名的示范店实行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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