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重申“十个严禁” 严防节日“四风”反弹
2016/1/4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县纪委日前下发通知,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土特产品、购物卡等年货节礼以及搞互相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待遇,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工会会费;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以团年、表彰等名义公款吃喝,以及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带彩”娱乐;严禁公车私用私驾、违规停放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元旦、春节期间“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上率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在全县形成整治“节日腐败”的强大声势。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3224190。
“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土特产品、购物卡等年货节礼以及搞互相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待遇,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工会会费;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以团年、表彰等名义公款吃喝,以及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带彩”娱乐;严禁公车私用私驾、违规停放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元旦、春节期间“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上率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在全县形成整治“节日腐败”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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