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11/9
本报讯 (通讯员房纪宣) 自开展“7+1专项整治和治理”工作以来,房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集中查处并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
通报中,窑淮镇观音堂村、陈家铺村6名村干部因虚报、套取、私分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款等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化龙堰镇汤峪河村、门古寺镇四方村、军店镇双柏村、红塔镇兴胜村等10名村干部因违规收费、违规上报低保对象、虚报危改资金、套取奖补资金等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至留党察看处分;门古寺镇一小学副校长因违规连续三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履行岗位职责。
通报指出,各级党组织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突出纪律审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集中摸排一批线索,查处一批问题,曝光一批案例。通过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让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通报中,窑淮镇观音堂村、陈家铺村6名村干部因虚报、套取、私分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款等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化龙堰镇汤峪河村、门古寺镇四方村、军店镇双柏村、红塔镇兴胜村等10名村干部因违规收费、违规上报低保对象、虚报危改资金、套取奖补资金等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至留党察看处分;门古寺镇一小学副校长因违规连续三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履行岗位职责。
通报指出,各级党组织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突出纪律审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集中摸排一批线索,查处一批问题,曝光一批案例。通过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让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