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9日

县纪委向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提出“五个强化”“五种意识”

2015/10/19 作者   

本报讯 (通讯员潘铭璐) 近日,县纪委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和乡镇案件查办工作实际,提出“五个强化”、“五种意识”,要求纪委各室与各乡镇纪委、派出纪检组多学习多帮助多认识多交流。
一是强化责任感,树立职务意识。要确保“三转”到位,把监督责任牢牢抗在肩上,把“监督不力就是失职渎职,出了问题就要被问责追责”的要求时刻记在心上。二是强化任务观念,树立效能意识。要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画出路线图,排好行事历,明确责任人,倒逼各阶段工作进度。三是强化约束力,树立规范意识。要增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案件查办质量,做到不超时、不累积、不遮掩、不受他人影响。四是强化荣誉感,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强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充分应用考核结果,奖勤奖优,罚懒罚劣。五是强化联组职能,树立合作意识。要深入探索新建立的联组工作方式,妥善处理好乡镇纪委和派驻乡镇纪检监察组的合作关系,抓好统分结合,使联组产生“化学反映”,释放更大能量。既要保证乡镇纪委在业务范围内充足的战斗力,不等待、不依靠、不推诿;也要体现乡镇纪检监察组在片区工作中的统筹力,多联络、多指导、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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