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督导组调研十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2014/9/5
本报讯 (记者陈锐实习生付培文) 3日,省纪委常委李莹率省纪委第五督导组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到十堰督导调研,并在我县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市各县、市、区情况汇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邬泽华,县领导柯大成、姚天国及其他各县、市、区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出席汇报会。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姚天国汇报了我县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就今后工作,李莹要求,在主体责任落实上,各县、市、区党委要找准关键点,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当好“明白人”, 廉洁从政作好表率;要把握好着力点,党委领导班子要落实好“五个方面责任”,全力支持纪委工作;要盯准核心点,层层传导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在监督责任落实上,各县、市、区纪委要找准定位,不越位,不缺位,更注重执纪、问责、监督和公开监督等方式,做好纪委执纪、监督主要工作;纪检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纪委执纪、监督等业务力量。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姚天国汇报了我县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就今后工作,李莹要求,在主体责任落实上,各县、市、区党委要找准关键点,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当好“明白人”, 廉洁从政作好表率;要把握好着力点,党委领导班子要落实好“五个方面责任”,全力支持纪委工作;要盯准核心点,层层传导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在监督责任落实上,各县、市、区纪委要找准定位,不越位,不缺位,更注重执纪、问责、监督和公开监督等方式,做好纪委执纪、监督主要工作;纪检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纪委执纪、监督等业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