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文明创建喜获丰收
2014/7/14
本报讯 (特约记者赵礼江) 近日,十堰市委、市政府对新一轮文明创建进行了命名表彰。我县除荣获文明县城之外,另有超百个项目喜获命名表彰,位于全市各县市区前列。
城关镇、化龙堰镇、五台乡等10个乡镇获文明乡镇;审计局、交通局、疾控中心等11个单位获最佳文明单位;国土局、民政局、扶贫办、新闻中心等32个单位获文明单位;寿康永乐生活广场、新合作超市获文明诚信市场;野人洞(谷)、观音洞获文明景区;209国道、305省道房县段获文明路;县委县政府机关小区、滨河花园小区获文明小区。此外,被命名表彰的还有30个文明村、5名文明市民、163个十星级文明示范户。
据悉,文明创建实行届期制动态管理,市级文明创建命名表彰每两年进行一次,此次命名表彰的是2012至2013年度的先进单位。
城关镇、化龙堰镇、五台乡等10个乡镇获文明乡镇;审计局、交通局、疾控中心等11个单位获最佳文明单位;国土局、民政局、扶贫办、新闻中心等32个单位获文明单位;寿康永乐生活广场、新合作超市获文明诚信市场;野人洞(谷)、观音洞获文明景区;209国道、305省道房县段获文明路;县委县政府机关小区、滨河花园小区获文明小区。此外,被命名表彰的还有30个文明村、5名文明市民、163个十星级文明示范户。
据悉,文明创建实行届期制动态管理,市级文明创建命名表彰每两年进行一次,此次命名表彰的是2012至2013年度的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