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补助的通知
2014/6/11
各位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县201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补助申报工作已开始接受申请,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一)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失地农民;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五)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六)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七)残疾人;
(八)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请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员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原件,在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提交申请。上半年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下半年申报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
特此通知。
房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