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2日

关于征集房县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的公告

2014/5/12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旅游商品开发,多渠道将我县地方特色产品推向市场,推进旅游经济全面发展,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房县地方特色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
一、征集内容
能够反映房县风土人情,具有房县地域特色的各类商品。主要包括四大类:
1、观光纪念品:能体现房县特色文化、景区景点文化的小商品。
2、工艺文化艺术品:能反映地方文化底蕴和传统特色的工艺品(包括日用工艺品和陈列工艺品)。如:民间艺术品、民俗用品、服饰、书画艺术印刷品等。
3、土特产品:具有房县特色、本地独有的土特产品。如:黄酒、小花菇、木耳、豆油精、卷卷等。
4、其它创意类商品。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包括当前市场上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的符合条件的成品、半成品和民间开发的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旅游商品、礼品。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至6月12日。
四、办法和步骤:
本次征集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企业(个人)自荐、评审组认定的办法进行,认定结果通过各级新闻媒介公布。
1、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参评报名表可在房县旅游网(http://www.fxly.gov.cn)通知公告栏或旅游商品QQ群共享下载(空白表格复印有效),也可到县旅游局办公室领取。
2、所征集产品的法律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成果运用
入选产品、企业、商店将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1、进入《房县旅游商品名录》。
2、纳入政府营销体系,集中统一宣传和招商推介。
3、进入智慧旅游平台,实现手机、电脑网络查询订购。
4、优先推荐进入旅游购物商店。
5、统一命名为“房县旅游推荐商品”,统一使用房县旅游商品标识。
六、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房县旅游局(城关镇顺城街91号)。
联系人:董海洋
电话(传真):0719-3249827
手 机 :18986911850
旅游商品QQ群:322535152

房县旅游局
2014年5月7日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关于办理公共汽车IC卡的通知
分享到

© 2017 今日房县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