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科学管理救助资金惠民生
2014/5/9
本报讯 (通讯员任吉祥 罗德虎) 今年以来,我县科学、从严管理社会救助资金,采取三项措施筹集和使用资金,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完善资金“保障库”。我县按照规定标准和要求全额配套社会救助资金。截止4月份,县民政部门收到上级拨付救助资金6584万元;县财政部门积极配套,共预算城市低保资金363万元、农村低保资金46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88万元、五保供养资金232万元。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提供保障。
筑牢资金“安全网”。我县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审查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救助资金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救助资金发放通过银行“一卡通”形式直发到户(人)。同时,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月度报告制、救助资金联合检查制度,由县财政局、审计局对救助资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杜绝滞留、挪用、挤占等现象,确保救助资金安全运行。
公开公示“强监督”。我县借助县财政政务公开网平台,将社会救助资金来源、金额、使用明细等内容进行公开,提高救助资金使用透明度;制作303块社会救助公示牌(栏)在各乡镇及村(居)人口密集处进行长年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救助对象姓名、住址、金额等信息,通过主动寻求监督,推进救助工作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完善资金“保障库”。我县按照规定标准和要求全额配套社会救助资金。截止4月份,县民政部门收到上级拨付救助资金6584万元;县财政部门积极配套,共预算城市低保资金363万元、农村低保资金46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88万元、五保供养资金232万元。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提供保障。
筑牢资金“安全网”。我县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审查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救助资金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救助资金发放通过银行“一卡通”形式直发到户(人)。同时,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月度报告制、救助资金联合检查制度,由县财政局、审计局对救助资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杜绝滞留、挪用、挤占等现象,确保救助资金安全运行。
公开公示“强监督”。我县借助县财政政务公开网平台,将社会救助资金来源、金额、使用明细等内容进行公开,提高救助资金使用透明度;制作303块社会救助公示牌(栏)在各乡镇及村(居)人口密集处进行长年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救助对象姓名、住址、金额等信息,通过主动寻求监督,推进救助工作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