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02日

我县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014/4/2 作者

本报讯 (通讯员刘娜娜) 今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文件,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我县及时贯彻文件精神,由县编办牵头,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工作。
针对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审批项目,逐项对照我县《房县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凡是《目录》中涉及到取消的项目,我县一律取消。其中此次取消的涉及国土、水务部门的两项审批事项规定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依然保留,我县依然保留这些项目的行政审批。此次文件中没有涉及到下放到县级的审批项目,目前,我县已及时完成对(国发【2014】5号)文件的承接工作。
我县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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