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4日

我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2014/3/14 作者   

本报讯 (记者陈绍杰) 13日,我县在西河乐园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以此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县领导高明哲、胡维英、张富华及35个职能部门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中,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就2013年度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发布了消费警告,各职能部门展示了近年来的消费维权成果,部分企业代表作了承诺发言。
县委常委、副县长高明哲就宣传、贯彻执行好新《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作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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