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0日

我县出台有奖举报制度 狠刹“四风”

2014/3/10 作者   

本报讯 (通讯员吴永华 金虎) 为加大对各级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调动社会公众参与作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日前,县纪委监察局印发《房县刹“四风”转作风有奖举报制度》。
《制度》规定,今后凡举报全县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工作日午餐饮酒、工作时间带彩打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修建楼堂馆所、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贴补贴、乱收费、乱罚款、私自招聘工作人员等违纪违规行为,查实后将按照《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十纪发【2005】2号)的规定予以100--2000元的奖励。
《制度》要求,广大人民群众要署实名,以来信、来访、来电、电子邮件等途径进行举报。来信地址:房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举报电话:0719-3250847、3230975、3250849,18671179879、13733559715;网络举报投诉:清风房陵网(www.qff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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