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03日

我的城市我的家——我县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系列报道之三

2014/3/3 作者 ● 特约记者陈竹 通讯员李新宇 谢星

“房县这几年变化太大了!”“县城这几年建的越来越漂亮,住着也很舒坦。”……这些赞叹的话语,既有初到房县的宾客,更多的是土生土长的市民和久别回乡的游子。
有人说,一座城市的改变,最初是城市环境面貌的改观,最终却是体现在人的思维理念和精神风貌。我县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就是最生动的诠释。
“房县是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不大,必须加快发展,但保护好房县的青山、绿水、蓝天、白云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是我们的唯一出路和必然选择。”县委书记沈明云不止一次谈到生态建设对房县的特殊意义。
“城市的最大贡献在于宜居,我们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不仅仅为了争取这个荣誉,更重要是想通过这样一个载体,更好地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让每一位市民都觉得生活在这个城市很幸福!”县长蔡贤忠一语道出了创建工作的初衷。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由于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思想高度统一,态度异常坚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任组长,住建、财政、国土、交通、林业等20多个部门职责明确,“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整体推进”的创建氛围日益浓厚。
决策者们深谙“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道理,近两年,我县先后组织了多批干部分赴合肥、洛阳、昆山、临沂等先进地区参观学习,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为前瞻的眼光制定了城市绿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把城市绿化、美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城市绿化,首要的是增加绿量。我县在大力推进公共绿地建设的同时,将城市绿化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积极引导和鼓励机关单位和广大业主联合创建绿色环境。目前,城区152家庭院单位,已有112家被命名为园林式单位;21个居民小区,有16家命名为园林式小区。城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分别占单位和居住区总数的73.68%、76.19%。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县住建局局长姚志新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很多硬性的指标,为了实现创建目标,他们立下了军令状,整个住建系统就像“打仗”一样,始终冲锋在创园工作第一线,一年种了三年的树,一年干了几年的活。仅去年以来就栽植银杏、广玉兰等苗木5632株,建草坪63410平方米,建灌木园林15000平方米。
为提升城市绿化管理和维护水平,我县将原市政园林管理所升格为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一批园林绿化专业人才。同时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成功从十堰市引进了一家社会信誉度好、工作业绩高的园林绿化养护公司,负责城区公园、景区的绿化养护工作。从2010年起,县财政每年划拨100万元,作为园林技术人员培训和科研经费,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目前,园林队伍不断壮大,专业技术人员由原来的7人增加到30人。
把广大群众的智慧与力量凝聚起来,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无疑是最强的粘合剂。在连续6年的绿色城区建设中,县四大家领导始终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先后组织县直机关干部1.2万人次,在城郊的万亩荒山上栽下塔柏、女贞、核桃50多万株。不少单位舍小家顾大家,让出黄金宝地建公园绿地,牺牲部门利益拆除门面建绿、透绿,同时积极开展绿地认建认养活动。
正是把园林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让老百姓得实惠,为子孙后代谋福祉上,我县的创建工作得民心、顺民意,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在“重在过程、重在持续、重在为民”的创建理念之下,全民共建共享的热情高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得到极致发挥,植绿、爱绿、护绿行为蔚然成风。
莫道今日芳菲尽,来年绿色倍还人。今天,虽然成功跻身国家园林县城行列,但全县干群没有自满,增加的只是前进的动力。“我们要更好地谋划这座城市的未来,坚守功成不必在我任的情怀,一步一个脚印前行,一张蓝图画到底,力争在全国山区县城占有一席之地。”透过县委书记沈明云在今年“三干会”上的这席话,我们坚信,有了这样一种高远的气魄、不懈的追求,我们这座城市的明天一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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