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2014/1/7
(2014年元月5日在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 王敬东

各位代表:
我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领导下,在“一府两院”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障民生持续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全面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履行法定职责,促进科学发展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确定工作思路,抓住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抓住事关国计民生的热点问题,抓住着眼当前立足长远的根本问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措施,自觉服务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凝心聚力谋发展。人大常委会把主要精力放在县委确定的2013年目标任务上,认真履行法定职权,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不断推动县委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县人大领导亲自挂帅抓重点项目,想方设法解决征地拆迁难题,协调项目进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诗经文化广场、北城工业园、义乌商贸城等项目进展迅速。
组织专项视察活动,助推“三化”协调示范区建设。 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竹房城镇带、旅游和城区绿化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县政府相关专项工作报告。针对旅游产业迅猛发展与旅游规划滞后的现状,建议政府尽快修编审定旅游总体规划。为了支持建设生态宜居养生城市,常委会专题视察城区绿化工作,实现房县山更绿水更清的生态目标。
强化财政预算监督,确保全县公共支出。常委会在预算审查中我们注意把握重点,保障了改善民生支出的落实。2013年预算安排中新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配套资金等民生支出2400余万元,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达到1.9亿多元;投入城市总体规划、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等重点支出1.15亿元。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实现县委意图和人民意愿相统一。 注重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对部分任命干部实行任后谈话制度,督促其谨言慎行,依法办事。一年来,先后任免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人次,其中任命副县长5名,任命政府部门负责人3名,任命法院工作人员16名。
二、强化工作监督,切实关注民生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为民履职,以提升民生福祉为导向,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群众的饮、食、住、行放在心上,督促有关部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尽心尽力。
关注饮水安全,致力于群众饮上洁净水。2013年组成两个视察组对饮水安全和供水体制管理两项内容开展视察调研,目前,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督促下,城区新铺设地下管网2170米,处理25个排污口,关停了水源区“乱挖乱洗”场点。县供水公司严把生产流程,使自来水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关注食品安全,致力于群众吃上放心肉。常委会高度重视全县的食品安全,组织开展了《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全县的动物防疫检疫、定点屠宰以及动物养殖场的规范管理等工作。 使全县畜牧业生产更加健康发展,肉食品供应更加安全可靠。
关注住房保障,致力于困难群众居有其所。常委会既积极支持政府清理“两违”建筑,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要求有关职能部门符合建房条件迅速提出申请的,迅速启动审批程序;迅速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过年;迅速推进安置小区建设,切实解决拆迁、新建群众的住房问题。
关注交通安全,致力于群众出行安全舒畅。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针对道路交通中存在的公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缺少停车场地、公路安保设施缺乏、执法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了相应改进建议。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回应,建成武神物流园,规划城区9条主干道临时泊车位,解决停车难问题。县公安机关开展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教育,交警执法水平得到提高,服务意识得到增强。
关注生态环境安全,致力于经济转型生态改善。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针对执法中存在的对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环保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等问题,我们建议政府加大环保法律宣传力度,增强企业落实环保责任的自觉性。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先后依法关闭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厂矿110多家,投入资金过亿元治理13家污染企业,铺设污水收集管网25公里,加大了污染防治力度。
关注民众休闲娱乐,致力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提出了建设房县城区湿地公园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建设凤凰山湿地公园列入2014年政府工作安排之中,拆迁、征地等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
三、加强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县
常委会坚持以法制建设为抓手,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优化全县法治环境。
加强司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了《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县法院的庭审活动,支持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公诉,有效地监督和支持了“两院”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先后组织开展了对环境保护法》、《动物防疫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形成审议意见反馈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
重视普法宣传,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先后深入大木等8个乡镇,地税局、检察院等20多个县直单位,对全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为依法治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督办信访案件,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6件,接待来访群众286人次,交办率100%。对敏感问题和重点信访案件,直接交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信访室调查,并督促有关单位办理落实 。
四、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支持代表积极履职,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开展了调研视察活动。县人大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先后3次组织26名人大代表到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开展调研,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做到收集一件建议,解决一类问题,推动一项工作。
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确保代表享有知情权。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制度,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视察、检查、调查活动,通过多渠道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履职能力。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建议办理质量。推行“一规范、两落实”、“两沟通、三督查”办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督促“一府两院”落实好承办单位、具体承办领导和承办人。常委会领导每人领衔督办一件重点建议,其他各工委、办公室根据职责对口督办重点建议。
开展走访选民活动,着力解民忧惠民生。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惠民生”为主要内容的走访选民活动,深入工业园区、城镇社区、建设基地、项目施工现场,召开座谈会12次,走访选民340人,共收集群众意见38条,形成市代表建议3件,现场解决8件 。
各位代表,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照人民群众的愿望,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思想还需要进一步解放;监督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还需要不断创新;自身建设还需要不断提升,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2014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攻坚年,也是推进“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关键年,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县人大常委会的总体工作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建设“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为目标,以“六区”建设为重点,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有效落实到服务房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工作实践中,在助推富庶、文明、幸福、和谐的新房县建设中积极作为。
第二、紧扣大局,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
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把服务科学发展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大监督、支持、服务“三化”“六区”的工作力度,坚定不移推进“六区”建设。
第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进一步加快依法治县进程。
要采取调研、视察、检查、审议、质询、问责等综合监督手段,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快依法治县进程。
第四、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2014年,常委会将力促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安排上,能够更加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 进一步监督和支持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就业安置、扶贫济困、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第五、构筑平台,强化服务,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抓好代表履职培训,拓宽代表履职途径,适时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严格督办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激发代表为民代言的热情。
第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学习型机关和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