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7日

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1/7

(2014年元月6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明华受检察长郑轩委托所作的《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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