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2013/12/25
本报讯 (记者刘臣通讯员李先红) 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启云,副主任丁宪章、邓华明、王敬东、龚举成、陈德汉、胡维英,县人大办公室主任周天明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家波及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进行人事任免,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县人民法院院长肖玉玲作的关于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
会议审查和批准2012年度县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草案)向与会人员征求意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房县第十七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并决定于2014年元月5日在霖泓会议中心举行,会期三天。
王启云要求,要切实做好全县第十七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同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勤俭高效办会,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首先进行人事任免,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县人民法院院长肖玉玲作的关于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
会议审查和批准2012年度县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草案)向与会人员征求意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房县第十七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并决定于2014年元月5日在霖泓会议中心举行,会期三天。
王启云要求,要切实做好全县第十七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同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勤俭高效办会,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