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号公告
2013/7/31
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
任命徐文同志为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免去李如玖同志的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房县人大常委会
二O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2013/7/31
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
任命徐文同志为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免去李如玖同志的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房县人大常委会
二O一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