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6/19
房国公字[2013]06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房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从2013年6月15日8:00时至2013年7月10日15:30时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三宗国有(商业、居住)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宗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国有(商服)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时间
2013年6月15日至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15:30时
地 块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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