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29日

我县“五一”期间公车一律 “休假”

2013/4/29

本报讯 (通讯员吴永华) 近日,县纪委监察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五一”期间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停驶,并于4月28日下午5时前将封存车辆的车牌号、封存地点、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节日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的,要将使用车辆数、车牌号和事由详细说明,向县纪委申报。除此以外,一律不准动用公车参与婚庆事宜、外出旅游、学习驾驶技术、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上下学等非公务活动。
为将公车节日“休假”制落到实处,我县已成立3个督查组,将在“五一”期间深入封存点、执勤点、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处,对全县20个乡镇、80余个县直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五一”期间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不间断明察暗访。发现违规违纪情况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并追究单位有关领导责任。
上一条:首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赛在东城小学举行
下一条:我县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
分享到

© 2017 今日房县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