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03日

甘当经济发展的坚强捍卫者——记“红旗单位”县公安局

2013/4/3

2012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在全市公安机关年度综合考评中取得了县市第一的优异成绩,荣获“全县红旗单位”、“全市先进公安局”光荣称号。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在维护稳定上取得了新成效。及时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排查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妥善处置了一批群体性事件苗头,依法查处了一批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扰乱单位秩序的“三堵五闹”案件,有效应对了一批企图利用互联网进行炒作的重大敏感事件,圆满完成了第二届诗经文化旅游节、十八大安保等一批警卫、安保任务,全县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政治案件、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舆论炒作事件,有力维护了房县大局和谐稳定。
全力服务第一要务,在创优环境上开创了新局面。扎实开展以服务企业和项目、服务基层和群众,创优发展环境、创优民生警务为主要内容的“两服务、两创优”活动,出台了《房县公安局服务经济发展20条措施》。同时,全力投入“禁麻”工作,积极配合南山治理,深入开展“两违”整治,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大力改进公安行政审批工作,在全局积极推行即时、限时、延时“三时”服务制,完善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一站式”服务四种服务方式。全年共收到锦旗、感谢信30余件。
不断强化第一主业,在打击犯罪上夺取了新胜利。以“破案会战”为抓手,全力打好全民战、全警战、信息战、攻坚战、质量战“五场战役”,相继开展了打击盗窃摩托车、赌博、涉恶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1064起,依法打击处理524人,抓获各类逃犯237名,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9个118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该局“破案会战”排名全市第三、县市第一。
紧紧围绕第一标准,在保障民生上谱写了新篇章。一年来,累计上门办证送证1800余人次,救助孤寡老人、 走失儿童120余人,帮群众找回丢失财物20万余元,向扶贫点和困难群众捐款捐物达30万元。
2013年,县公安局将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实干型 “四型”机关为载体,以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规范执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新媒体应对管控能力、队伍管理能力“五个能力”为重点,以创建全市乃至全省治安环境最优、群众安全感最高的城市为目标,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为建设十堰“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何琼 魏世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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