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正式启动
2013/3/29
本报讯 (记者向强通讯员林瑞) 28日,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庆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
会上,刘庆涛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协调配合、明确责任,让受害者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交警大队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共同把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
会上,刘庆涛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协调配合、明确责任,让受害者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交警大队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共同把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