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27日

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荣获全市二等奖

2013/2/27

本报讯 (通讯员李娟) 近日,在省市文明办主任会议上,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荣获二等奖。
据悉,2012年度我县还荣获了市级文明县城,军店镇等6个乡镇荣获市级文明乡镇,县国税局等8个单位荣获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县工商局等30个单位荣获市级文明单位。
上一条:县委组织部喜获全市模范组织部门称号
下一条:正月十五闹元宵
分享到

© 2017 今日房县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