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27日

县人民政府获评“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013/2/27

本报讯 (通讯员张忠文 吴江波) 近日,笔者从全省召开的省安委会2013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房县人民政府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这是十堰地区除竹溪县人民政府外,唯一获得此项荣誉称号的市县人民政府。
201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一系列指示和工作部署,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主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起数,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范围内,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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