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

门古寺镇中心学校八项措施转作风

2012/12/17 作者

本报讯 (通讯员熊兴华 金吉平) 为加强教师作风建设,今年以来,门古寺镇中心学校制定了“加强对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管理的八项规定”。该措施的具体内容是,恪守师德准则;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或贪、占、卡、要;严禁教职工在校打架闹事,闹不团结;严禁越级上访;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出现教育教学责任事故;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明工作纪律,对无故缺课、旷工者,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日平均工资;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卫生工作。
八项措施的实施,使教职工的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截止目前,该镇教职工中没有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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