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一号公告
2012/12/3
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
任命周天明同志为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黄宝富同志为房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魏家扬同志为房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邓勇刚同志为房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陈全明同志的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赵开敬同志的房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魏家扬同志的房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邓勇刚同志的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房县人大常委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