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0日

县公安局逮捕一名伪造公文办土地使用证嫌疑人

2012/11/30

本报讯 (通讯员魏世银 李必飞 朱杰) 在充当中介为他人代办房产手续过程中,采取伪造公文的手段为他人办理房地产手续并以此获取高额分成。28日,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看守所内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据了解,现年46岁的王某系青峰镇人,从2009年开始从事房地产手续代办工作,并与房地产管理局达成协议。
然而,在从事房地产手续代办工作中,王某为了达到多办业务多获取报酬的目的,在给购买小产权房而无法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农户和未办理土地手续的建房户办证过程中,指使代办处工作人员利用真实的《建设用地许可证》,采取覆盖原内容复印后填写内容再复印的方式伪造《建设用地许可证》36份,超标准向每户收取2000至10000元不等的费用,个人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
有道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王某伪造公文把自己送进看守所,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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