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09日

县公安局集中销毁爆炸物品

2012/11/9

本报讯 (通讯员魏世银 汪莹) 为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5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野人谷镇毛家河村对近期收缴的1533公斤过期炸药和3137发导爆管进行集中销毁。
据了解,从10月初开始,县公安局扎实开展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对全县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清理,收缴了一批过期爆炸物品,并及时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上一条:未付10万元代理费 律师所将业主告上法庭
下一条:上龛乡处理安全隐患15处
分享到

© 2017 今日房县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