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正式启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
2012/11/9
本报讯 (通讯员刘洁 邓艳) 近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全县27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和分级管理评审,标志我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正式启动。
据悉,我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按照申请、考评、审定、公示、备案等程序,对县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差别化动态管理,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约束机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评审主要从组织管理、就医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费用管理、信息化管理及社会满意度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分级结果将作为新农合报销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对于评审级别较高的,将适当提高单病种限额、例均费用控制等协议标准及费用报销比例;对于达不到最低评审标准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据了解,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旨在引导医疗机构注重自身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医疗机构之间良性竞争,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合理有效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保障参合农民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