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县高校毕业生可正式申请创业扶持资金
2012/10/17
本报讯 (通讯员王瑞) 近日,笔者从团省委获悉,2012年度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毕业三年以内(含毕业年度)且在省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此次活动取得资金支持。
在此次工作中,申报人员必须具备如下七个条件:一、按国家规定依法在湖北省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以内(含毕业年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四、处于创业初期,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五、管理团队能力较强,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六、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据了解,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会获得2万元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重点项目可享受一名创业导师对其实行“一对一”式的创业指导,及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等后续跟踪服务,申报时间截止为2012年10月31日。
凡在我县创业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团县委办公室申请该项目,联系电话:3224395
在此次工作中,申报人员必须具备如下七个条件:一、按国家规定依法在湖北省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以内(含毕业年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四、处于创业初期,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五、管理团队能力较强,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六、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据了解,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会获得2万元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重点项目可享受一名创业导师对其实行“一对一”式的创业指导,及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等后续跟踪服务,申报时间截止为2012年10月31日。
凡在我县创业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团县委办公室申请该项目,联系电话:3224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