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政策宣传之二
2012/9/25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增值税税率有什么变化?
答:对于增值税“营改增”试点地区新增两档低税率,即在现行增值税17%、13%和零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相关链接: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税额占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的比率,由一般纳税人计算销项税额时使用。
答:对于增值税“营改增”试点地区新增两档低税率,即在现行增值税17%、13%和零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相关链接: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税额占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的比率,由一般纳税人计算销项税额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