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批复同意设立五台乡
2012/9/19 作者
本报讯 (通讯员代娟) 日前,县民政局接到省民政厅批复(鄂民政发【2012】85号),同意设立五台乡,以五台山林场的地域范围为五台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廖河村。同时,保留“五台山林场”的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方式。
调整后,我县共辖12个镇8个乡,其中五台乡属于省级森林公园,是全省最大的国有林场之一。
调整后,我县共辖12个镇8个乡,其中五台乡属于省级森林公园,是全省最大的国有林场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