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27日

县扶贫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承诺书

2012/6/27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政风行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依法行政和规范服务水平,推进扶贫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提升政风、净化行风、转变作风、规范管理、群众满意”的目标。 县扶贫办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履职为民。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咬定年度工作目标不放松,认真做好秦巴山片区连片开发、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雨露计划、老区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二、政务公开。凡涉及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审批事项,通过栏、网向社会公开,杜绝暗箱操作,坚持“阳光运行”;三、热情服务。对待服务对象态度热情、耐心,做到常事速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的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毕;不属于扶贫部门管理范围的,做到细心解释,并尽可能告知办理途径;四、严格监管。加大对扶贫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会同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对财政扶贫和老区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目标考核;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各类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协调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五、严于自律。加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教育,杜绝“吃拿卡要”,做到勤政廉政、干净干事,树立扶贫办良好形象;六、责任追究。对在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职责的,办事推诿,刁难服务对象的,依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从严追究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
以上承诺,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32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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