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18日

我县被列入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县

2012/4/18 作者

本报讯 (通讯员贾海燕) 近日,笔者从全省劳动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县被列入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县。
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剩余劳力资源比较丰富,有农业人口39.9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2.7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18.1万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破解 “三农”难题、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举措来抓,坚持抓培训创品牌、抓服务促输出、抓环境引回归,实现了劳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1年,全县转移农村劳动力1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7.3%,劳务收入达到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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